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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教育
特殊教育旨在满足特区内可识别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, 从3岁到21岁, 或者直到他们拿到高中文凭. 符合纽约州的要求, 该区安排多学科评估. 3-5岁儿童, 这些由县批准的提供者进行, 5-21岁的学龄儿童由地区人员负责, 适当时由外部专家补充.
后评价, 3-5岁儿童接受教育和治疗服务,由学区通过与县批准的机构签订合同安排. 5-21岁的儿童通过地区工作人员接受校本服务, 包括特殊教育教师吗, 心理学家, 和物理, 职业, 还有语言治疗师. 适用于需要额外资源的儿童, 与其他学区安排, 合作教育服务委员会, 或国家批准的私立学校.
个人教育计划(IEP), 哪一种解决了个别学习者的独特需求, 是否为所有学习能力有困难的孩子准备好了. The IEP for every student is reviewed annually; the District conducts a comprehensive re-evaluation every three years. 平均, 每年约有400名学龄儿童和100名学前残疾儿童接受IEP指导.
指导特殊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在限制最少的环境中提供服务. 这意味着, 在最大程度上适当, 以与其他孩子相同的方式提供教育, 与同行, 在一个普通的教育环境中——在他们的家乡, 在家庭教室里. Exceptions occur only if a multi-disciplinary team concludes that a child's needs are not being addressed in the general classroom; in those instances, 孩子将在一天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时间被置于特殊教育环境中.
特殊教育通常被用于另一类学生群体:那些没有残疾、需要特殊教育的学生, 但他们有某些疾病(如心血管或神经系统疾病或严重过敏),需要一个环境或帮助来解决他们的身体限制. 对于这些学生,一个以学校为基础的团队(称为a 504年委员会, 在美国残疾人法案第504条之后)设计了一个计划来满足他们的需求, 特殊教育最常实施的是什么.